委員會公告<轉知>有關衛生福利部修訂「藥品臨床試驗申請須知」,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>業務專區>藥品>臨床試驗(含BE試驗)專區下載參考
委員會公告107年起修訂SOP/IR 2-04/01.1之6.1.1.5. 計畫主持人需有2年內6小時優良藥品臨床試驗訓練(GCP)、人體試驗、受試者保護等研究倫理相關教育訓練。
委員會公告PTMS系統帳號密碼已和院內員編帳號密碼串接完成
委員會公告新增免審參考範例-請詳見免審申請表單
委員會公告本會秘書處已於102年7月22日更新常用表單內容,即日起使用新表單
14 / 14 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