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
A單位簡介
⬛ 服務對象
※身心失能者經長照中心評估,符合對象者將予以核定長照等級及給付額度。
※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(含)以上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- 65歲以上老人
-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
- 55-64歲原住民
- 50歲以上失智症者
⬛ 服務內容
- 長照服務諮詢
- 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
- 連結或提供長照資源(照顧及專業服務、交通接送服務、喘息服務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)
⬛ 補助標準
- 依據中央政府『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』,評估失能程度,給予不同的服務補助額度。
- 依失能者身份別狀況,低收入戶者免部分負擔,其餘依經濟狀況負擔部分費用。
⬛ 派案原則
※個案師秉持公平派案,以服務使用者管理之核心,以及最佳利益為優先,派案時依以下原則考量優先派案順序:
※新案:
- 服務單位主動發覺提出申請優先派給該單位。
- 服務使用者意願為優先。
- 服務使用者未指定服務單位時,採輪派方式。
※舊案:
- 維持原服務提供單位優先。
- 服務使用者如無意願原單位服務,先確認是否指定單位,次者採輪派。
⬛ 聯絡方式
- 嘉義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電話:05-2348836
- 民雄鄉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電話:05-2212120、2218915
- 新港鄉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電話:05-3773113、2212120
- 太保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電話:05-3613561、2212120
⬛ 服務及意見反應
對B單位之反應管道
-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嘉義市(A個管)
電話:05-2348836
信箱:cychhome@gmail.com
嘉義縣(A個管):
電話:
民雄:05-2212120
新港:05-3773113
太保:05-3613561
信箱:cych2212120@gmail.com
- 嘉義縣長照管理中心
電話:05-3625750
- 嘉義市長照管理中心
電話:05-2336889
- 衛生所長照分站
電話(照專):
民雄:05-2063123
新港:05-3748123
太保:05-3718123
對A單位之反應管道
-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聯繫方式:
林月娥主任:05-2212120
曾麗吟副主任:05-2348836
- 嘉義縣長照管理中心
聯繫方式:05-3625750
- 嘉義市長照管理中心
聯絡方式:05-2336889
⬛ 衛生福利部長照支給付基準價目表(114年9月1日生效)


⬛ 派案統計資料
- 114年
- 113年
- 112年
- 111年